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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意向承租方在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务费等),第一次房租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三、合同签订后,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1、所需办理的一切证件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租金内。
2、承租人将该房屋用作经营须自行获得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所有前置批准手续,如若出现消防等安全问题,由承租人负责且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3、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过度装潢,如确需变更或适度装潢,须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
4、租期内如遇政府规划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让,并由出租方按合同租金、实际缴付租金及实际租用年限结算。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履行的,其房屋装修改造、固定资产添置以及其损失一律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5、合同期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如屋顶漏水、下水管道堵塞等)。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入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账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需本人或企业通过转账的方式完整的输入全部账号信息)。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四、意向受让方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五、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例1:协议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收费3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3000元(其中3万元以下的,收费1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价前向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四、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五、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